3)第三十六章_63_穿回大佬少年时[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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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场,也许终有一天,他也会成为姜蘅的累赘。

  所以她要分手,他一句话也辩解不出来。

  她有太多选择,大概不和自己在一起,会快乐很多。

  陈焕突然明白自己的愚蠢渺小懦弱,什么都做不了。

  如果他够强大,也许叶绿漪就不会死,也许……他就有勇气去挽回。

  不会只是求对方别走,一句解释也说不出。

  他和叶绿漪在其他人看来,是那哥男人的软肋,他们才会一再逼迫。

  如果不是这样,她也不会精神状态不好,走上绝路。

  他怕有一天,那些人知道姜蘅是他的软肋,又凑上来。

  他原本就不想把那些苟且给她看,可是躲不开,自己早就在这个局里面。

  要么任人肆意践踏,要么变强。

  就算是姜蘅愿意跟他走?然后呢?

  他连着保全自己都勉强,要怎么去实现那些轻飘飘承诺。

  所以那个自以为是的陈焕,已经死了。

  以后他是霍秉庭。

  ———

  乐团彩排结束后,姜蘅把古琴放到了琴盒里,背上包准备走。

  “明天你要去医院吗?”周千诗拍了下人的肩膀问。

  她和姜蘅一个乐团,两个人平时关系也不错,所以她很了解对方的习惯。

  简直是个五十年代的人,她的爷爷奶奶都没对方这么爱保养。

  像是入了魔怔,仿佛人生最大的爱好就是保养身体!

  从来不喝冷水,不吃油腻生冷的食物,每天按时起床,睡前一定要泡脚。

  不过其实她也很羡慕对方的自制力,皮肤真的超级好!看不到毛孔上台都不用底妆!

  不过姜蘅最厉害的是每两个月就要去医院做一个全身检查!

  特别是今年,频率居然变成了一个月一次。

  简直让人无法理解……这到底是什么爱好,难道是喜欢医院?或者是钱太多没地方花出去?

  姜蘅:“是啊,刚好明天不用彩排。”

  周千诗笑了下:“那我和你一起去吧,你到时候叫我?虽然我不像你查得那么频繁,但是一年一次还是要的。”

  姜蘅想了下:“那我开车来接你?”

  反正两个人的家隔得不远。

  “好啊,那麻烦你了,有自己的车就是好。”

  姜蘅:“明天早上别吃饭,要空腹八个小时。”

  “好的,看来你都有经验了。”

  周千诗叹了口气,有自己的房子和车真好。

  说起来姜蘅能有这么多时间折腾,那是因为对方不缺钱,哪里像是她,每个月两千多的租金,还得早起挤公交地铁,活得很心累。

  每天回家都累得半死,想精致都不可能。

  姜蘅过得和自己以前……也没有什么区别。

  她怕是不能有大出息了,不过这次大学,她转到了编曲系,想学点新的东西。

  姜蘅上学那年就买了房,毕业买了车,编曲系也不好找工作,所以她依然在民乐团上班。

  没有表演就每个月底薪三千,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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