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四十八章_汴京生活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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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人家的公子为了方便向秦举人请教,常来他们家小住,跟姝娘也算是青梅竹马,林公子年轻有为,已在去年考中了举人,这才是沈徐氏心目中的乘龙快婿。

  别说沈丽姝了,他们全家和亲朋好友也没见过这么夸张的珍珠。

  以当前的技术,淡水珍珠还能勉强实现人工养殖,海水珍珠就别想了,纯天然野生产品,甚至开采海水珍珠都只能用人力,让熟悉水性的采珠人带上工具下海,一颗一颗的开挖,效率十分之低,因此也决定了珍珠的地位,珍贵的珠子。但凡圆润光滑些的淡水珍珠价格都居高不下,品相好的南珠市面上根本见不到,好东西都送进宫和达官贵人家中去了,而秦郁松送来的这一颗,大小和品相光泽无一不是上品,可以想象,若不是他刚好调任到那一带当父母官,近水楼台先得月,恐怕以秦家如今的权势,也很难搞到这样一颗的。

  这一支金步摇不但对沈丽姝意义非凡,价值更是贵不可言。

  就是太过贵重了,及笄礼上她反而不敢用这支来簪发,选择了林老太太送的一支玉簪,耳朵上则戴上了奶团子让人送来的珠串。

  沈丽姝都十六了,奶团子曦哥儿自然也是快满十岁的小小少年,如今既不奶也不团了,但还是会在信件中甜甜的喊姝阿姊,沈丽姝对他的印象也免不了停留在从前。

  也是他近些年出宫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今年更是一次都还没见过,先前还在信中说想来看姝阿姊的及笄礼,最好到底也没来,沈丽姝对小少年曦哥儿的印象,还不如他奶团子时期生动。

  不过她还是那个原则,人到不到无所谓,礼物来了就行。

  秦叔叔和曦哥儿的礼物她就很喜欢。

  反而是亲自来现场观礼的“程公子”有点麻烦,因为全家就她跟他熟,作为主角的沈丽姝还要分出精力招待这位贵客。

  好在大弟二弟也都趁热回来了。

  兄弟俩跟着林举人多年,不但学四书五经,也学了些修身养性,如今林举人出门身后带一串弟子,见了都得夸一句他们有乃师风范。

  由于在他们哥俩之后,林举人再没收新弟子,只专心带着现有的几位学生备战科举,独子林辰松已然是举人,他本就没什么好教的,而刚好少年英才的林公子乡试时被一位翰林院的考官看中,如今已被收作弟子;

  林举人另外几个大些的学生也陆续下场,只是比起林公子的一帆风顺显得有些波折,好些的连战几回考中秀才,差些的至今还在向着秀才努力。

  显而易见,接下来就是沈文殊兄弟俩下场试水了。

  都是要备战科举的人,两人至少外表看起来有几分书生意气了。

  沈文殊长得眉清目秀,人也的确越来越有清风朗月的气质,大概是跟随老师见客访友多了,待人接物比小时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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