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九十七章 开始埋雷_大宋就应该豪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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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旨意,令三司采买,择日为康王殿下完婚,三司沸腾了。

  三司,这个从唐末就出现的机构,为了挽救唐末混乱的税赋问题而出现的机构,宋初时期沿用了唐制,这三司又称计省,三司使的地位仅次于执宰,太宗之时,罢免了三司使,改三司为盐铁,度支,户部三使,到了真宗时期又改回了三司使,只不过加设了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

  盐铁之下设七案,即兵案、胄案、商税案、都盐案、茶案、铁案、设案等,掌管全国矿冶、茶、盐、商税、河渠和军器等。度支之下设八案:赏给案、钱帛案、粮料案、常平案、发运案、骑案、斛斗案、百官案,掌管全国财赋之数。户部之下设五案:户税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粮案,掌管全国户口、两税、酒税等事。

  在三司下又有附属机构,有磨勘司、都主辖收支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折司、发放司、勾凿司、催驱司、受事司等。由此可见三司职权之广泛,与事务之殷繁。北宋前期,全国财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三司实际上取代了尚书省的许多职务。元丰改革官制时虽废三司仍归户部、工部管辖,其中胄案改置军器监,这些改革似较合理。但是财用大计毕竟不是户部所能尽办,因此,北宋末期又有总领财赋官及经总制使以别掌之。

  北宋前期,中书门下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政,三司主管财政,三者鼎足而立,彼此不相知,而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身。神宗改制后,宰相实际上兼管财政。南宋时,宰相兼任枢密使,又兼管部分军政。这样,宰相重新握有民政、财政和部分军政之权。

  说白了,整个北宋时期,原本是要三司来制约宰相权利的,可渐渐的,三司逐渐的没落,到了南宋时期,权利还是要集中到了宰相的手里。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绝对的权利导致了绝对的腐败,三司将整个国家的财政大权抓在了手里,这要是不贪腐,说的过去吗?

  这样的机构存在是不利于国朝发展的,所以杨浩必须要找机会击破这个庞大的组织机构,将他们的权利分散开。

  再说了,这个机构已经完全无法制约宰相和枢密相的权利,要了也没用,只要内阁出现,宰相就不会再存在了,还怕个毛线?

  李纲在出任门下侍郎之前就曾经在三司的盐铁司任职,他走之后,这个位置就从新提拔了一个人,也曾是这汴京城有名的士子司马静……

  是的,没错,就是欧阳澈拜师之前曾经被杨浩当街暴打的司马家的孩子啊。

  司马静有根子,毕竟是司马家的后人,在三司里混个职务还是很简单的,他的顶头上司就是三司盐铁副使田晋元,也曾是寒门出身,考取了进士,一举进入了朝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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