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一更·吃社会虾肉_抱上鱼尾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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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盯着他。

  池渊还能怎么样

  当然是跟着走了。

  循着龙虾的足迹,他们来到了龙虾栖身的洞穴。

  龙虾普遍有掘洞的习惯,大部分龙虾喜欢把家安在水草之间,这点倒是和雀尾螳螂虾很相似。

  水草的遮掩可以帮助它们躲避敌害,加上它们昼伏夜出的习性,想要逮住它们可不容易。

  可惜的是,它们遇到了池渊和于归洋这两条人鱼。

  在没有遇到于归洋之前,池渊是不爱费劲去抓这种带壳的生物的。

  原因很简单,肉太少,他又不会剥壳。

  捕捉龙虾费时费力,吃起来更是满嘴都是壳,还不如捕猎其他海洋生物。

  但现在不同了,有了于归洋这狗头军师,加上池渊对小人鱼的百般宠爱,这些被他们碰见的带壳生物们可算是遭了殃。

  龙虾是掘洞高手,大型龙虾挖的洞穴普遍超过一米深。

  不过区区一米多深,可不会让贪吃的于归洋束手无策。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于归洋的办法就是看向了池渊。

  嗨呀,他但凡手里有点工具,譬如网子、铁锹什么的,都会自己动手。

  这荒郊野岭的,上哪去找趁手的工具

  再说了,池渊就是他最好的工具,你说对吧人鱼大哥

  池渊直接用行动证明,他就是小人鱼用得最趁手的工具,谁都无法代替。

  没有任何的花里胡哨,池渊单手探入龙虾挖好的洞穴中,直到再也无法继续深入的时候,便往内侧发力。

  松软的土壤被他轻松刨开,带出不少藏在泥土中的甲壳生物。

  它们吓得到处乱窜,生怕被这条恐怖的人鱼拆吃入腹。

  此时,龙虾辛苦挖掘的洞穴几乎被池渊破坏了,狭窄的洞穴上半部分成了一个大坑。

  池渊如法炮制,继续把手往下伸,另一只手就撑在大坑底部,继续搜寻这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龙虾。

  没了洞穴的荫蔽,这头大龙虾毫无意外成了池渊的囊中之物。

  他面沉如水,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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