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05 章_二与一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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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章

  我叫龙腾,提起我的名字可能很少有人知道,但是提到另外一个人--龙志华,对,你没听错,就是新闻联播上被枪毙的那个。提起他,很多混过的人,老的少的,都会停下来,从新严肃的打量一下你。现在龙志华虽然因为犯事被毙了,但他的名字却依然还如以前一样,还是那么有威慑力。道上跟过他的人一说起来那是惋惜,痛心,不忿。与他敌对过的也很少有幸灾乐祸的,至少我还没听过有谁说龙志华死了,活该之类的话,虎死余威在。

  白道的人呢,一般都再三缄口,不想也不愿意提与他有关的事,惟恐惹祸上身。做人做到他这份上,也算是难得了,大丈夫不能名垂千古,也要遗臭万年。现在他属于哪个,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好判断,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大代表,是由他开的先例,人虽毙了,但他出身的华义完好无损的仍在运做着,政治的猫腻,恐怕就连局内人也理不清楚吧。

  在他死后,还被记录在当年国家大事记里。供后人去查阅,他那不清不楚的死因。有时我怀疑他是故意的,那样一个小小的罪名,怎么可能让南龙断首呢?中国有句老话,老子太强的话,儿子很容易就会被老子的光辉掩盖一辈子,确实如此,从小到大,我都是龙志华的儿子,华义的龙少,还是个从小就体弱多病的孩子,谁提起来都替龙志华惋惜,后继无人啊,不是我能力不好,而是你没办法指望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人去当黑社会老大。如果真当了的话,那边刚出点什么问题,这边一口气上不来,心脏病发作,先挂了。也不知道是平事呢,还是填乱呢。所以,从小到大,龙志华对我采取放羊吃草的态度,不闻不问,一是他认为我不能接替他的事业,二是他觉得愧对于我,当初我妈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个穷小子,某位大哥手下的手下。他与我妈是典型的私定终身,我姥姥家并没有很显赫,只是一般偏上的普通人家,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宝贝女儿嫁给那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流氓。于是,龙志华跟妈终于相约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私奔了。跑到一个沿海的城市后,我父亲依然干起了老本行,很快我妈怀了我,七个多月的时候,我妈跟龙志华一起出门,结果被仇家追杀,龙志华就拉着个快临盆的孕妇跑了好几里地,然后我成了早产儿,我妈也因为这个去了大半条命。后来,龙志华越混越好,可是我妈却因为保养失当,在我一岁多的时候去世了。

  从我记事起,龙志华就不待见我,我也不稀罕见他。当然,也曾经有那么一段年少无知的岁月,老想着做一些东西来向他证明,我并不是众人眼里那个病秧子一样的二世祖,可是后来,我明白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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