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相关 古代婚姻制度_喜妻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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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夏启建立夏朝开始,统治者实行的就是家国相通、亲贵合一的宗法制度,为了维系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组织形式,统治者在政治实践中推行从上到下的嫡长子继承制,而为了保证嫡长子的纯洁性,在婚姻上,夏、商、周三代均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所谓一妻,指的是嫡妻只许一个。除嫡妻以外,男子还可以合法地拥有数量不等的侧室,即“妾”。《礼记曲礼》记载:“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但是,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嫡妻只能有一个。嫡妻所生,是为“嫡系”,其他妾媵所出,是为“庶出”。嫡妻及其子女,与妾媵及所生子女,在家庭中有着明显不同的地位。这是由宗法观念十分重视嫡庶之别所决定的。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权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紊乱。

  西周时期,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血缘关系的氏族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血缘关系、政治关系高度一致的宗法政治制度。以政治、血缘双重标准构建“家”、“国”一体的宗法政权体制。“家”是西周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以血缘上的亲疏和血统上的嫡庶为标准,整个社会被划分成不同层次的“大宗”、“小宗”。

  在西周典型的宗法政治体制下,婚姻制度具有明显的宗法特征。西周宗法性婚姻制度为秦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效仿、采纳。

  根据宗法制度,婚姻的目的在于延续宗法血脉,《礼记昏义》中记述婚姻“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宗法制度注重亲疏、嫡庶的区别。为明确嫡庶,西周实行一夫一妻制。据《礼记曲记》记载,西周时期,“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候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明媒正娶的嫡妻只有一个,不得以妻为妾,也不得以妾为妻。因此,秦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均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

  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得到家庭与社会的认可。就家庭而言,首先必须经父母同意,没有父母同意,男不得婚,女不得嫁;就社会而言,男女缔结婚姻,必须经媒人说合。“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这一原则,为后世沿用,形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制度。

  古代的婚姻礼仪。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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