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我的文文还没完呢,干嘛都都完结呢,还没呢,还没呢!
前面那篇番外,就是觉得文章到这部分,吴斯和奚亚好了,应该有个交代。因为一直都是以奚亚的第一人称写的,吴斯那方面总是感觉不明不白的,所以写个番外让大家更了解一下吴斯,也算是我小小的私心吧。
虽然这文还在继续,不过估计超不出一万字就要完结了,真的完结的时候我会告诉大家的,至少也会在下面写个完结的。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大家看文吧。所以,吴斯这个听风就是雨按他的话说就是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的头号先锋当天就收拾了家当搬了过来。说实话,和他一起住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是个勤快的主有时候还能帮我拾掇拾掇屋子什么的,基本上也算得上是贡献一族。而且基本上也能相对的调节一下我不太规律的生活。到现在,一起住了也将近一个多月了,总体感觉还不错。按张行他们的话说,我们这俩就跟试婚的似的,估计就是哪天嚷嚷着结婚他们都不带奇怪的。
这天我们俩十点多起来,收拾了收拾吃了早饭就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奚亚,你能不能不来回来去按那遥控板啊,晃得我眼睛都花了。”
“这不没个好电视吗,要不给你,你播。”我把遥控板递给他。
“算了吧,你都来来回回按了三遍了。”他索性把遥控板又搁回茶几上。
“哎,真无聊!”我往他身上一靠开始发牢骚。
“什么有聊啊?”
“什么都挺无聊的。哎,要不然咱们吃饭吧。”
“不是刚吃完吗?你猪啊。”他挺惊讶得看着我。
“你才猪呢,我是说你晚上做饭给我吃。”
“我?”吴斯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呦,您还真看的起我。”
“不会吧,你不会?”
“按你那意思我应该会?”
“那可不是,人不说出国留学的都应该会做俩菜吗?”
“话是那么说,不过这里面可不包括我。”
“你烊活着?”
“你当我神仙呢,当然是出去吃啊。”
“吱,大少爷,有钱人。”我瞥他。
“你少来啊。”
“走,超市,咱们买东西晚上做饭吃。”
“啊?你会?”
“废话!”
“那是会还是不会啊?”
“当然不会了,不过不就是做饭吗?没看过猪走还没吃过猪肉啊,做做不就会了。”
到了超市,开始了我们的购物之行。
“哎,奚亚,你确定你能做饭?”吴斯再次确认。
“那当然,看过我大姨妈做饭啊,感觉不是很难。”
“那咱们做什么啊?”
“先买锅碗瓢盆什么的吧,家里都没有,对,还有调料佐料。”
“哎,这个杯子怎么样,呵呵,一对的。什么色的好看?”
“蓝的吧,为什么非得拿个猪头的?”
“因为它是你兄弟啊。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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