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52章 “本月王八蛋会是谁呢?”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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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

  大意是说,爱某人自认为可以撰写一份关于弗兰克林案件的意见书,并且确保此行为不会影响自己在研究中心的日常研究工作,希望研究中心批准!

  如此一来,球就踢到斯坦福那边去了。

  他当然是希望研究中心最好不要批准,那样就能堂而皇之的把事情推给ACLU,自己可以挑选最合适的时机再度入场。

  实际的结果是……研究中心竟然同意了。

  爱德华只好开夜车,撰写这份对他极其重要的,能够让自己在西海岸正式扬名立万的玩意儿。

  研究中心在批准的同时,自然是向上做了汇报,莱曼校长立刻知道了这件事情。

  由此可见研究中心主任显然也是一位精于政治的老手,如果他公然反对爱德华撰写意见书,那么等于是把压力全扛到自己头上,小小的研究中心主任肯定是不如莱曼校长神通广大,媒体会肆无忌惮的骂死他的。

  并且,否定这个行为本身也显得不合法,因为爱德华没有违反合同-他纯粹就是祸水东引,想给自己减轻点压力……

  在批准后,第一时间上报莱曼校长,那也算是表了忠心,当然了,挨骂是肯定的,但莱曼校长也是明白人,骂过之后也知道事情只能这样办。

  爱德华一边熬夜写一边骂骂咧咧,这群老官僚可是太尼玛让人讨厌了,一个个黏上毛就是猴啊!

  至于莱曼校长的反击倒是来得很快。

  第二天晚上,爱德华就在学校电台广播里听到了校长的愤怒:“所谓的一切的言论都在宪法意义上受到保护本来就是神话!美国没有一个精通宪法的律师敢这么说,甚至从耶鲁降临到斯坦福,以把我们从罪孽中拯救出来的爱德华·杨先生也不敢!”

  真tmd敢说啊……爱德华感慨,不过倒也可以看出来,莱曼校长还真是条汉子,爽直的很,这种话都敢公开喷。

  可惜,这儿是共和党天下的加州,要是在纽约可有他好受的。

  反击还是要的,爱德华立刻写了封信,亲自送到《斯坦福大学日报》编辑部,要求尽快发表。

  主编倒是很客气,但支支吾吾的表示版面紧张,短期内或者说两月内是没法发表了。

  爱德华一听鼻子都气歪了,两个月后,弗兰克林案子可是下礼拜就要开始大辩论了……

  他也不发怒,只是提醒对方,自己在西海岸是人生地不熟,但在东海岸的新闻界很有人脉,如果不打算这玩意被发表到《纽约时报》上,并且在FAKENEWS中作为重要新闻播出的话,最好还是我配合一下,挪挪其它文章。

  这时候爱德华才知道自己声名远扬,他这番“恳求”刚说出来,对方立刻表示一切好商量。

  结果第二天就见报了。

  “在解雇弗兰克林一事中,涉及到了至关重要的民权问题。如果莱曼博士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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