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十四章 二律背反的帝国_从战俘开始的王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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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维尔的农庄现在变得有些拥挤,原本计划能装一千五百人的农庄现在塞进去将近三千人,肯定是有些无从下脚的感觉。

  征得罗马市长的允许之后,他在自己的农庄里面又搭建了一座临时军营,作为这些士兵的临时居所。他们离着上战场还有段时间,现在帝国各地征募的新兵还没到多瑙河军团的驻扎地顶班,多瑙河军团那边只能临时调三个军团朝亚平宁半岛进发,一路步行也不是强行军,需要走一阵子了。

  奥维尔估计他们前往日耳曼军团驻扎地的时间大概在六月左右,稍微有些晚不过问题不是很大。

  现在集结到罗马城的兵力要优先输送到纳尔旁高卢那边,给奥勒良整编成为整编军团参与作战,因为他那是守着亚平宁半岛的门户不容有失,奥维尔和蒂雅也得排队等着。

  还有差不多四个月时间,他们能充分训练,不过奥维尔也是发愁——仗现在不打,不过军饷还得照发不误,这就是常备军。

  他最近视察军队乃至跟着一起训练的时间越来越多,为了和军队中的将士们打成一片方便指挥,在训练之余他也会举办一些活动,比如说斗剑之类的。

  现在贝利萨留就正在和一名士兵比斗,贝利萨留甚至都用上了自己的天赋,剑上面附着了淡淡的红光,双方仍旧还是不分伯仲的状态。

  一连拼了十几回合,贝利萨留才勉强用力量优势压制住了对方,胜负已分点到为止。

  另一面的士兵就是奥维尔费半天劲招揽来的唯一一个正经天赋者,他是奥维尔手下旅店主管尼卡诺尔.斯提里科的亲戚,名为弗拉维乌斯.斯提里科。

  至于好端端一个天赋者为什么放着元老院的请帖不用而来奥维尔这里,看看他的名字和发色长相就知道了。

  面容粗犷体毛明显,蓄有胡子,须发都是金色,眼睛则是青色,基本上把“我是异族”几个大字写脸上了。

  对方名字叫做弗拉维乌斯,和维斯帕的家族名弗拉维乌斯并不是一個概念,但本质的意思是相同的。

  维斯帕的氏族名弗拉维乌斯是罗马一个比较常见的氏族名,这个氏族的人声称自己的祖先有萨宾血统,实际上应该也差不多,毕竟维斯帕的故乡就在萨宾地区。

  弗拉维乌斯(Flavius)本意是金色、黄色,这个氏族的人多金发因此得名。

  弗拉维乌斯.斯提里科拥有这个名字也是一样的原因,须发皆金,所以这名字的意思大概就是“金发佬斯提里科”。

  他的父亲是蛮族雇佣军,母亲则是尼卡诺尔的亲戚,时至今日他的父亲也没获得罗马公民权,还在军队里面熬年头,年头到了才能转正。

  金发佬斯提里科的运气还是比较好的,因为罗马法规定婚生子女户口随爸,非婚生子女户口随妈。

  他的父母先是故意未婚生子,等他有了罗马公民权之后再结婚,算是稍微钻了个空子,所以金发佬斯提里科生来就是罗马公民,不过这样不代表生活就多痛快了。

  据奥维尔所知他的父母并不是入赘婚姻,为什么现在他随母姓奥维尔就不怎么清楚了,但能肯定里面或多或少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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