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7章 战利品_罪恶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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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也叹了一口气:“我刚刚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也觉得很困惑。

  取得战利品这个举动,跟我之前对这个案子的感觉有点出入,也是我先前没有料到的。

  按理来说,搞这种同态复仇的犯罪人,在心理上也是有比较明显的特征的。

  就比如说易文文这个例子,她当初有虐待狗的这种举动,之后被狗活活咬死。

  这种方式看起来是一种‘报应不爽’的体现,同时也体现了一种思维——凶手把人和狗放在了平等的位子上。

  这个人要么是把人当成是狗,要么是把狗当成是人,我个人更倾向于后一种,毕竟这种‘拟人’一样的情感寄托在平时生活中还是挺常见的,很多人都会忍不住把家里的宠物当成是家人,冠之以子女或者兄弟姐妹一类称呼。

  但是带着这种心理去实施同态复仇的凶手,在案子里面能够获得的实际上是大仇得报的痛快。

  但是收集战利品这种行为……更多的似乎是一种享受主宰他人命运的成就感,所以每得手一次,都要取走某种物件儿做个纪念,作为战利品,用来回顾自己的‘丰功伟绩’。”

  霍岩听得特别认真,听宁书艺说完之后,想了想,有些摸不到头绪:“那你更倾向于哪一种?”

  “不好说。”宁书艺耸耸肩,“有组织的系列杀人案件,犯罪人也在很大的概率上会有按自己的需求去人为改变、布置案发现场,以迷惑调查人员的行为。

  所以现在也不好说这个拿走战利品的举动到底成立不成立,到底是真的对战利品有渴望,还是蓄意而为,好迷惑咱们,让咱们没办法做出准确判断的。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从接下来的调查当中寻找更多的证据,去证明凶手作案时候的心理倾向性,有助于分辨哪些是对方的真实情绪流露,哪些是虚晃一枪的‘假动作’。”

  霍岩认真地听着宁书艺的话,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巨大改变,让他对刑警日常工作需要涉及到的许多理论领域都出现了多多少少的空白区。

  涉及到实战部分,他是绝对不打怵的,但是若是分析起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和各种区别、特质,他就会有一种“道理我都懂,但是就是说不明白”的混沌感。

  默默想了想,他对宁书艺说:“之前是我带你练体能,以后作为交换,体能还是你跟我练,有时间的时候,你也带着我系统的学习一下这些理论知识。”

  “好说!”宁书艺答应得很爽快,“只要你别觉得枯燥无聊就行!”

  霍岩郑重地点了点头:“一言为定。

  你之前说凶手会布置一个‘陷阱’,把目标引诱到‘陷阱’那里,是不是需要足够大的‘诱饵’才能做到?”

  “你说到点子上了。”霍岩提出来的这一点,正好也是宁书艺方才想说的,“我一直都在想,对于这两个人来说,诱饵到底是什么。

  咱们通过易文文父母对易文文账号的关注,也看得出来易文文的转型尝试很显然是一种屡战屡败的状态。

  所以我在想,凶手给她的诱饵,很有可能是她心目中收获流量、名气还有金钱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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