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77章 离谱的订婚强奸案_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77章离谱的订婚强奸案

  “你的这个案子,在一开始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赢得几率不是太大。”

  李晨也在网上查过不少的案例,几乎都是原告方败诉收场。

  没办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就摆在那里,想赢除非改掉其中之一。

  个人隐私保护法?

  又或者是增加对婚姻法的相关刑法措施…

  不然是肯定赢不了的…

  “其实我一开始也知道…”

  叶俊生闻言也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这又能怪谁呢?

  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瞎了眼罢了…

  错把真心给了偷吃婊!

  从审判院离开后的李晨并没有直接回律所,他还有新的案子需要处理。

  这是一件比较离谱的强奸案,由于委托人的神奇操作成了网络的舆论案件,更是引发了妇女保护协会的出面发声说出了让人匪夷所思的话来。

  事情是这样的:

  男主和女主之间通过婚姻介绍所相识,谈的也差不多了准备结婚。

  男方的家庭条件也一般,为了自己的儿子,他的父母也是一咬牙付了全款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子。

  在订婚宴结束后,男方就忍不住和女方发生了性关系。

  这可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试问,相恋中的彼此发生了爱的摩擦,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况且,双方也已经订了婚,又不是说吃完了就翻脸不认账…

  就这么一件普普通通的事,却演变成了一件让人感觉到恶心的网络热点案件。

  在两人发生关系后,女方的母亲就开始套男方的话,询问他是不是强奸了她的儿女。

  男方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随口应付并承诺自己会负责。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丈母娘是有备而来。

  那女人可是狠人,把两人之间的话偷偷录了音,用此来威胁男方,要求在他们的房本上加上他们女儿的名字,不然就告他们强奸。

  女方的家长刚开始也没有多想。

  不就是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么,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房子本来就是买给他们夫妻两个住的啊。

  可两方聊天结束后,男方的父母却总感觉这个事情不对劲,也就没有同意对方的要求。

  而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的父母也是没有在耽误。

  最后的结果,男方以强奸罪被武协所立案侦查,案件现在还在侦查阶段。

  那方的父母一见女方来真的,又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便选择把案件发到了网上。

  事件一出,也是立刻引发了许多网友们的关注。

  在他们的眼中,女方就是在骗婚,行为不轨。

  先是时间上的疑惑。

  一个被强奸的女人,不在当时报警,很让人困惑。

  后来妇女协会出面发声,更是把此件事情推向了高潮:

  同意可以撤销!

  大概的意思是:

  当时我同意了,事后我反悔了,就可以撤回当初的决定。

  过去同意并不是代表着同

  请收藏:https://m.ido24.org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