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章 血裔二阶(二合一)_我在神诡大汉加点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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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看到的仍然是一个狭小黑暗的空间。

  “这里是……我的心脏?”

  福至心灵的,刘拙知晓了自己所在。

  “我怎么会变得这么小呢?”

  心中疑惑刚起,就有莹莹的血光在黑暗中亮起。

  顺着光亮,刘拙略微一低头,就看到了如今的自己。

  下面只有几条血色的节肢,和一个圆滚滚的血色肚皮。

  “果然,晋升二阶之后,我就变成了一只真正的血蜱!”

  不是普通蜱虫转化出的那种自爆蜱类,而是由血主创造出的一种强大阴间生命体。

  虽然看不到自己现在的全貌,但刘拙能想象到自己的样子应该是由一副坚颚,八条长足,以及一个大腹组成的血色狰狞虫子。

  在经过这次蜕变后,他的本体就正式从人身变成了一只虫子。

  对刘拙而言,那具穿越后占据的人类身体,反而更像是一具寄宿操控的躯壳,与一件可以更换的衣服。

  从今往后,就算是寄宿之躯死亡,只要他的本体还活着,就可以重新夺舍新的身体,并继续全新的角色扮演。

  这也是血裔之称的由来。

  当然,夺舍能力也是有缺陷的。

  血蜱的每一次更换身体都会进行一次记忆融合,一旦融合的记忆多了,便会产生意识和人格的混淆。

  所以,夺舍只是一种保命之技,而不是换体如换衣的常用术法。

  刘拙控制自己的虫足和脑袋动弹几下,发现新身体用的还挺顺手,但之前几十年的人生固有记忆,还是让他感觉很不习惯。

  于是他便是将目光投向周围狭窄的空间,摇摇脑袋,开始从颚体中喷吐鲜血。

  初时只是细细一缕,但很快就变成了如水龙头般喷涌。

  滚滚的鲜血从他小小的血蜱之身中涌出,滋润起这具濒死的干涸人类之躯。

  哗啦啦——

  在小溪般的流淌声中,空气中开始出现腥甜的味道,刘拙的肉体也重新鼓胀了起来。

  刘拙感觉自己似乎融化了,体内流动的鲜血化作了他的感官,清晰地反馈着肉体每一个角落的情况。

  褶皱的皮肤开始舒展,干硬的肌肉开始充血,沉寂的内脏开始醒来,满头枯黄的青丝化作了血色……

  当这些变化全都停止的时候,刘拙睁开了眼睛。

  能看到他的瞳孔已经变成了深沉的酒红之色,舒展的面部五官似乎经过了微调,看着越发英俊,全身肌肉显得消瘦了几分。

  在噼里啪啦的筋骨脆响中,他从床上站起身来,向前走了几步。

  虽是通过一个身体操控另一具身体行动,但感觉全身上下的运动无一处不圆润自在,无一处不如意圆满。

  就连手掌抓握间,也能感觉到力量变的更加强大了几分。

  啾

  发现刘拙活了过来,一旁的甲乙便把脑袋凑了过来,亲昵的蹭了蹭他的肩膀,表达着自己的担忧之情。

  “我没事的,只是为了力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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