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39章 击杀霸王龙_荒岛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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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吻我!”

  赵丽影抬起头双眼紧紧盯着我道。

  看着赵丽影漂亮的脸庞,我顿时低下头吻住了她的嘴唇。

  随后,我们两个人激烈的拥吻在了一起。

  渐渐的我们的动作开始疯狂了起来,只听一声高亢的叫声响彻了整个房间。

  、、、、、、、、、、

  醒来看到躺在自己怀里的赵丽影,我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笑容。

  一想到昨晚的疯狂,我实在很难想象赵丽影会如此的主动。

  可能是赵丽影感受到了危机,想要拼命的通过这种方式来抓住我。

  我温柔的用手摸了摸赵丽影的发丝,然后开始起床穿衣服。

  “杨风,你醒来啦!”

  就在我穿衣服的时候,赵丽影睁开双眼看着我道。

  我看着赵丽影笑着道:“丽影,你先睡我去外面走走。”

  说完这话,我就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当我走出去闻着原始世界新鲜的空气,整个人忍不住伸了一个懒腰。

  远处的大山一片云雾缭绕,再加上原始社会的新鲜空气,有时候我真的很想永远就留在这里,不过一想到自己在现代社会的家人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回去。

  “杨风!”

  就在这个时候石头走了过来。

  此时的石头浑身大汗,我疑惑的问道:“石头,你在干嘛呢?”

  石头笑道:“我在练武,只有把自己的实力提升上去我才能更好的建设血痕部落。”

  听到石头的话语,我不禁犹豫了一下。

  “石头,我这里有一部你们血痕部落流传下来的功法血神经,我现在把血神经给你。”

  在犹豫了很久之后,我打算把血神经留给石头。

  毕竟不管怎么说血神经都是血痕部落的,之前我犹豫是因为血神经太过霸道容易走火入魔而且需要不断吞噬别人的血液来提升自己的力量。

  不过在我得到自然经之后,我就将整个血神经进行改良了一下。

  我将自然经里面的一部分加入到了血神经之中,因此血神经现在不需要担心会不会走火入魔也不需要进行大量吞噬别人的鲜血来获得力量。

  当然有利就有弊,在经过我改良之后血神经的力量大不如从前,而且升级的速度也会变得缓慢,不过我认为这种改良是对石头还有血痕部落最好的。

  “杨风,你真的有血神经吗?”

  听到我的话语,石头满脸激动的道。

  石头做为血痕部落的人,他一直都听说部落之中曾经有一部血神经,当年血痕部落靠着血神经称霸方圆百里范围之内的所有部落。

  “这就是血神经!”

  我笑了笑随后将一张羊皮卷拿了出来。

  这张羊皮卷记录着我改良之后的血神经,我现在就把这血神经递给了石头。

  “这就是血神经!”石头接过血神经之后满脸的激动之色。

  看着石头激动的表情,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石头,希望你能够尽快的重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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